远洋控股集团及高管因信息披露违规被出具警示函

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消息,远洋控股集团因未及时披露市场传闻、评级终止等事项,未披露债务逾期、新增担保、减值损失等重大事项,未履行承诺事项等违规行为,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董事长王洪辉、时任董事长李明、信息披露负责人崔洪杰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严格遵守相关证券法规,强化合规意识,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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