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央企已修改储能招标规则、降低价格权重,风光储苦“价格战”久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曹恩惠 上海报道  近些年来,风电、光伏、储能产业(下称风光储产业)在能源转型的大趋势下,迎来了巨大的需求爆发。行业“野蛮生长”,即便规模持续创下历史新高,但却陷入“囚徒困境”。而非理性的价格竞争便是当前风光储产业眼下最突出的竞争乱象。  好消息是,根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已有央企开发商在最近的项目招标中修改规则,风光储产业均有所涉及。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10月30日从知情人士处获取的文件显示,某央企针对其拟招标的储能项目修改了评标办法——将技术评标权重、价格评标权重从原来的50%、45%,分别调整为55%、40%,商务评标权重不变。  并且,价格评分的评审标准亦发生变化。  原先,其价格评分以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分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的得分用线性法计算,评标价格高于评标基准价的,每高1%,其得分在满分的基础上扣1分(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扣完为止。  修改后,评标基准价变更为:有效投标人数量超过五个(不含五个)时,以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价基准值;当有效投标人数量未超过五个(含五个)时,以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此外,该文件所显示的价格评审标准还提出,如果投标人评标价格超出所有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初始算术平均值±20%以上,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不参加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有效投标人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时得100分,其它有效投标人评标价格得分用线性法计算,评标价每比评标基准价高1%扣1分,扣到0分为止;评标价每比评标基准价低1%扣0.5分,扣到0分为止(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点)。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有关上述价格评审标准的调整,是该央企下发给所投标储能厂商的招标文件中最大的变化之处。  不仅是储能领域,在风电和光伏领域,亦有央企开发商调整招标规则,尤其是针对价格权重和评标价的计算规则上。例如一些风电项目中,有央企开发商则将价格权重从45%下调至35%(注:该消息来源为《环球零碳》)。  风光储行业苦“价格战”久矣。当价格不断突破底线之时,风电、光伏、储能的产品质量问题频发,这严重影响着新能源发电产业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所幸的是,近期风光储行业相继传来“反内卷”的呼声。10月14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举行防止行业“内卷式”恶性竞争专题座谈会,来自产业链上下游的16家头部企业就“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畅通落后低效产能退出渠道”达成共识。10月18日,中国光伏行业协会发布光伏组件最低成本价0.68元/W(注:以一体化企业N型M10双玻光伏组件为测算对象,且不计折旧,硅料、硅片、电池片不含税),并表示“低于成本投标中标涉嫌违法”。  10月16日,国内12家风电公司签署《中国风电行业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自律公约》,并成立公约执行管理委员会和纪律监督委员会。签署《自律公约》的12家风电企业分别是:金风科技(002202)、远景能源、运达能源、明阳智能(601615)、三一重能、东方电气(600875),电气风电、中国中车(601766)、中船海装、联合动力、华锐风电、兴蓝风电,这12家风电整机商占据了当前中国风电整机制造产业99%以上的市场份额。  央企修改招标规则,降低价格权重,这对于风光储产业解决过往依赖低价中标的问题而言,有着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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