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房 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120㎡以内

11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租赁中心发布《关于征集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公告》。  《公告》显示,在郑州市内八区(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回族区、惠济区、郑东新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及登封市、巩义市、上街区、新密市、新郑市、荥阳市、中牟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行配售或配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止。  收购主体为河南铁建投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收购价格以同地段保障性住房重置价格为参考上限。  房源要求类别为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优质在建房源项目;项目区位交通便利、配套完善,具备一定设计水平、园林景观、物业服务等品质保证;单套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120m²以内,根据市场供求关系及房地产发展趋势等因素,可适当放宽。证件齐全,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满足金融机构的贷款要求。  今年以来,郑州市已进行了两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共计4324套房源。  11月7日,郑州市发布今年第二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公告。此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分为配售项目、按需定建项目,共计2325套。配售项目是指项目已建成(基本建成),可直接配售至个人家庭的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以需定建项目是指个人家庭登记购买意向,达到一定比例后开发公司再开发建设,待项目基本建成后再另行配售至个人家庭的项目。  此前的7月29日,郑州市发布今年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公告,公开配售1999套保障性住房房源。(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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