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增加6万亿 三年置换隐性债务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11月8日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安排6万亿元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这一决策是党中央综合考虑国际国内发展环境、经济财政平稳运行及地方政府化债实际情况后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中的重要部分。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该计划正式向社会公布。这6万亿元债务限额将在三年内分批安排,2024年至2026年每年为2万亿元,用于支持地方置换各类隐性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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