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与警方指认现场时坠楼身亡,案件本周五开庭
潮新闻客户端 记者 于瓅
11月11日,潮新闻曾于2022年6月7日报道的“四川乐山男教师被举报猥亵女学生后坠楼死亡”一案,有了最新进展。潮新闻记者从坠亡教师单某某(化姓)的女儿晓云(化名)处获悉,11月15日上午9时,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将对涉嫌玩忽职守罪的两名警务人员开庭审理。
据此前报道,2022年3月31日,四川乐山某中学一名高二女生报警称,被语文教师兼班主任单某某猥亵。随后,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取证,但单某某在被带至学校辨认现场时突然坠楼身亡。由于嫌疑人单某某死亡,当地警方对此案终止调查,并撤销了其涉嫌强制猥亵一案。而当时押解单某某辨认现场的两名民辅警,则在9月26日,被检方以涉嫌玩忽职守罪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
家属曾收到出庭通知书,该案将于2022年12月27日在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但因故取消,直到本次开庭。
今天,晓云告诉潮新闻记者:“接到电话那一刻我是有一些紧张的。”她表示,法官的话让她有些震惊,“经过合议庭评议,在这个案件中,我爸爸不属于案件的被害人。”等待了将近2年的开庭,却只能旁听,晓云表示无法接受:“这意味着我们的律师无法在法庭上发言。”
“这次是口头通知,上次还有纸质通知书。”两次通知内容的不同,也让晓云感到非常不解:“为何上次开庭通知时还是被害人代理律师,这次我父亲连案件被害人都不是了。”
2022年出庭通知书(图源:受访者)
该法官告诉晓云,因为刑事被害人需要犯罪行为直接侵害到他个人,但目前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这两名涉事人员涉嫌玩忽职守罪,侵害的客体则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对于晓云提出的质疑,记者致电五通桥区人民法院办公室。接电工作人员表示,本案目前不接受媒体采访,宣判后如果有宣传报道需要,法院会发布新闻通稿,回应社会关切,并称“你问的问题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我没有办法回答你。”
对于法院的做法,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并不合理:两名犯罪嫌疑人是以玩忽职守罪定罪起诉的,作为一个公诉罪名,法院不应当拒绝被害人委托律师。他认为,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造成了他人死亡的后果,那么死者的家属等与死者有密切关系的人,可以代替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相应的诉讼权利。
浙江伦和律师王逸芸亦表示,对于五通桥法院的说法,虽然主体上讲得通,但是事实上就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了有人受害,“还是要体谅受害者家属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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